诚信作为一种经济、文化、社会理念,现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核心理念之一。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越是在这个时候,越需要有良好的发展软环境作保障,搞好软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我国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
我国信息系统建设未能实现各单位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未能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法院、新闻媒体、质检、公安、人社、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监督和约束,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信用联防机制,导致信用信息不对称,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的收集和有效传播。
(二)信用管理和企业发展不相平衡
企业发展了,但其信用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对信用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尽管我国已经有54家企业被认定为省信用管理贯标企业,但由于对信用管理贯标的认知度不高和对利益的片面追求,形成“贯标”了,完成任务了,也就结束了的思想。
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想法和建议
(一)突出主体抓诚信
1、提升企业信用。诚信是企业的立足之本,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关键。要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的道德规范。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经济环境,完善信用评估、信用消费体系,建立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全面改善企业在生产、流通、税务、信贷、财务、统计等环节的信用状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2、提升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归根结底是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个人信用,要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个人信用建设,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要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基本帐户制度、个人信用调查和报告制度以及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公民个人的信用素质。
(二)强化建设立诚信
1、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在国家现有相关法律框架内,结合我国信用建设的实践,同时借鉴外地在信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合高港实际的信用管理办法和规则体系,运用规则约束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实现信用管理有法可依,保证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诚信守信。
2、强化信用信息网络建设。 联合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投融资环境、规范企业经济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更为服务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从本质上说,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就是各个部门把自身的信息相互联网、交换客户信用程度的一个系统,比如法院、公安、物价、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交换信息情报。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处于基础和前置地位,实现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是开展政府联合监管和信用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构建权威的统一信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涉及企业的可公开信用信息,为企业与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基于各自管理业务的需求,建立与其职能相适应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创建开通“高港信用信息网”,其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政策信息发布、企业资质及许可信息、信用查询、诚信公示、失信黑名单等栏目,为打造“信用高港”创设信息互动平台。
(三)完善机制促诚信
1、健全监管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确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整体有序推进。首先,建立和完善指导部门和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基本制度;其次,坚持积极培育和严格监管并重的原则,引导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信用中介组织的设立与发展。成立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制定企业以及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标准和监督措施,定期考核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创造有利于信用中介组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健全奖惩机制。信用奖惩制度,既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信用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犯罪的失信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要注意从市场诚信记录中发现案件线索,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分子。要对失信者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要鼓励守信行为,在政府采购、纳税、银行信贷、公共服务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给守信者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